首页工作动态法律法规理论研究生殖健康办事指南下载专区在线咨询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办事指南 > 病残儿医学鉴定程序
病残儿医学鉴定程序
2008-02-27 19:51:32   来源:   点击:    网友评论 [发表] [收藏该文]
 
 

        (1)申请条件:凡认为其独生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要求再生育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2)鉴定程序:

        ①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应向女方所在单位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和其它有效证明,以及子(女)病案等有关资料;

        ②申请人所在单位接到申请书后,负责对申请人及其子女的情况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计生办调查核实后,填写《河南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与鉴定资料一并报送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③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区域的病残儿进行鉴定初审,将申请人及子女名单送交申请人所在单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将本县鉴定初审结果上报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④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对所辖县(市、区)初审工作情况组织质量审查。初审工作达到质量要求的单位,方可申报市级鉴定;

        ⑤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每年组织一次病残儿医学鉴定。省级鉴定为终局鉴定。

        (政策依据:豫计生〔2003〕20号文件《河南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上一篇: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程序
  相关文章  
·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
·病残儿医学鉴定程序
·成人伤残鉴定程序
·一孩生育证的登记发放程序
·二孩生育证的审批发放程序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程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程序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