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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发展规划

2008年工作计划

2008年人口形势预警报告


漯河市召陵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建立和完善工作新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的重要时期。科学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一五”和2020年规划,准确把握人口变动趋势及其发展规律,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对于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十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规划执行情况
由于我区是2004年12月才成立的新区,许多基础数字缺乏,只能作简要概括。“十五”时期全区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态势良好,初步探索了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与社会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依法管理,村(居)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新机制。
    (一)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十五”期间,全区妇女生育水平保持在更替水平以下,总和生育率在1.72—1.85之间,自然增长率由“十五”初的6.52‰,控制到目前的5‰以内,预计2005年总人口控制在42.5万人左右,能够完成“十五”确定的控制在43万以内的人口计划。
    (二)人口素质明显提高。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避孕节育﹑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等“三大工程”取得积极进展。 2001年以来,生育和正在怀孕的育龄妇女,有90%以上通过计划生育部门,接受了出生缺陷检查和技术咨询;农村有80%以上接受了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妇科病检查,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85%以上,婴儿死亡率明显下降。
    (三)群众生育观念发生深刻变化。随着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活动,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正在形成,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观念已为群众所接受。计划生育宣传品入户率达到90%以上,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育龄妇女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比例由2000年5%上升到2005年的10%。
    (四)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局面初步形成。一是建立了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形成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建立,使流入地和流出地之间计划生育信息得以异地交流与共享。三是利益导向工作全面展开。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区已有l87名60岁以上的计划生育家庭老人,领到了国家发放的每年600元的奖励扶助金,解决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保障问题。农村计划生育基本手术免费落实率已达100%,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率逐年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程度达到90%以上。
    (五)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依法管理、村(居)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参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工作标准的通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结合我区实际下发了《漯河市召陵区关于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实施意见》。
    (六)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建立健全了有效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得到巩固完善,技术人员素质明显提高技术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确立了以区站为龙头、以乡计生技术服务所为依托、以村室为基础、以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优质服务体系。截止目前我区有23名技术人员取得了《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合格证》,其中有13人取得了卫生部门颁发的执业“四证”;全区计生服务网络承担了计划生育手术量的95%以上。村计生管理员基本实现了3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女性为主的要求,计生干部队伍素质得到加强。
    (七)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十五”期间,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一年一个新台阶。从单机运行,到2002年实现“三网一库”,有效提高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2004年为了充分发挥计算机和网络作用,取消了长达10年的统计手工台帐,并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联网。
    (八)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逐年提高。2005年全区经费预算人均8.9元,已投入77万元。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形势
    受人口惯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区目前面临的人口形势依然严峻。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以及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渐突出,给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带来巨大压力。
    (一)人口总量过多始终是我区面临的重大问题。2004年末我区总人口已达42.1万。按总和生育率1.78预测,2010年和2020年我区的人口总量将分别达到45.3万和47.6万。2025年前后我区总人口将达到最高值50. 9万。2008年起,将进入第4次人口出生高峰,这段时间将历时11年,2012达到峰值,2008—2018年间年平均每年出生人数将达到7千。人口总量的持续增长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压力。
    (二)人口结构性矛盾将对我区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老龄化进程加速。2004年,我区65岁及以上人口3.8万,占总人口的8.8%。我区已步入老年型社会行列,随着生育率和死亡率的降低,老龄化的进程将进一步加快。预计2010年我区65岁以上人口将达到4.4万左右,占总人口的9.4%,2020年我区65岁以上人口将达到6.3万左右,占总人口的l4.4%。在我区的经济尚不发达,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来势凶猛的人口老龄化,对我区的养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将是一个巨大的考验。随着人口城市化加快,大量青壮年人口流向城区,农村人口老龄化将比城区更加严重,农村老年保障问题将更加突出。老龄人口的增长,导致被抚养人口的增加,加重劳动力人口负担,影响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
    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2000年“五普”数据显示,出生性别比128.86,全区0—9岁男孩比女孩多近7千人。由于农村生产力水平较低,社会保障体系很不健全,面对生产、生活、养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希望多生男孩的人还占一定比例,加之人为鉴定胎儿性别等因素,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难度很大。
    劳动就业压力巨大。根据“五普”资料,我区2000年劳动年龄人口30万,占全区的67.1%,20l6年之前劳动年龄人口一直呈增长态势,预计2010年劳动力人口约33万,20l6年前后劳动年龄人口将达到最高值34.5万,2020年有所缓和约33.5万,迅速增长的劳动力人口给我区的就业带来巨大压力。
    (三)人口与资源环境矛盾尖锐。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加剧。工、农业用地大幅增长,耕地面积不断下降,2004年底,我区人均耕地减少到O.07公顷。人口持续增长,导致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人的生存环境质量下降。
    (四)流动人口的无序迁移给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巨大冲击。2004年我区流动人口1.2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还会有更多的流动人口从农村涌向城区,庞大的流动人口给城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带来巨大冲击。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的综合治理机制尚未真正形成。一是个别地方的党﹑政领导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想上重视不够,盲目乐观,满足现状,责任不到位,经费不落实,致使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二是个别相关部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三是计划生育基层基础仍然薄弱。一些计划生育基层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陈旧简陋,服务能力较低,不能满足工作需求。一些计划生育干部思想素质、法制观念、业务知识、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还适应不了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三、“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机制创新。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促进人口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目标
    ——“十一五”人口发展目标:人口总量控制在45万,人口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不超过6‰,确保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大力提倡优生优育,人口素质明显提高;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生婴儿性别比趋于正常。
    ——“十一五”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政策生育率稳定在92%以上;大力开发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普遍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计划生育手术免费率达到l00%;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基本实现工作思路和方法的转变,2007年要有80%的乡镇办基本建立起新的工作机制,2010年全面完成基本建立新机制任务;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水平逐年提高,财政投入达到人均20元;逐步建立完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保障体系。
    ——2020年人口发展目标:人口总量控制在47万;人口素质大幅度增高;初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解决出生婴儿性别偏高问题。
    ——2020年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育龄群众享有更加优质的生殖健康服务,全面实现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在全社会形成科学文明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使计划生育真正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实现工作思路和方法的转变,按照新机制标准指导工作;建立起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机制,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必须的经费支出;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保障制度。
    四、“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实现“十一五”人口发展目标,要着力创新人口发展工作机制,加强人口的宏观调控和综合治理,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运用经济、法律、政策、行政等多种手段,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
    1、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使我区人口得到了有效控制,如果执行政策稍有松动,势必严重影响我区“十一五”人口控制目标的实现,必须坚持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要认真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加强国情、区情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人均意识、大局意识和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法律意识。对政策外生育对象依法处理,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依法管理轨道。
    2、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认真执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落实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通知》规定的奖励优惠措施和免费制度。帮助60%以上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解决实际因难,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夫妻,按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鼓励广大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3、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强化计划生育“三位一体”的公共管理和服务体系,完善“依法管理、村(居)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要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健全技术服务网络,增强服务功能;落实健康检查制度,提供免费技术服务;发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健全的优势,做好艾滋病预防工作,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完善以现居住的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体系。
    (二)优先投资人的全面发展,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在有效控制人口数量的同时,大力提高人口素质,实施人才战略,实现人口资源向人力资本的转变。大力推进出生人口缺陷干预工程。加强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重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利用各级人口学校,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开展优生咨询服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继续开展宫内感染检测业务。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遗传病咨询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加强孕产期保健,积极预防影响出生人口素质的疾病,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依托计生技术网络,开展以生殖道感染为主的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全面推进优质服务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保证避孕措施及时有效,降低人流发生率,维护育龄群众身心健康。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术并发症和事故报告制度,建立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制度。
    (三)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应对人口结构性矛盾。
    我区已进入了低生育水平阶段,但是,人口结构性矛盾日益显著,要抓住未来十年抚养比低谷的历史机遇期,找出对策,积极应对。
    1、抓紧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要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财政、农业、教育、劳动、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制定和落实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给女孩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女孩的氛围。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开展出生性别比专项治理,贯彻落实《河南省防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异常条例》,建立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领导责任制,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纳入目标责任管理。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制定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出生死亡报告制度;建立孕情检查和访视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生育(重点为二孩)实施全程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对B超操作医务人员严格管理,并严格执行在医院出生婴儿的统计和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及时与人口计生部门沟通信息。
    2、积极应对人口老龄社会。2005年-2013年是我区社会抚养比的一个低谷,要抓住时机,加速我区的经济发展,为老龄社会高峰奠定丰厚的物质基础。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通过培育民间组织或自愿延长劳动年龄的等方式,发挥老年人才优势,鼓励老年人继续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以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制度为突破口,继续发挥家庭赡养和土地保障这两种养老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农村贫困老人医疗救助制度,逐步解决农村老有所医问题。
    (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引导人口有序迁移和合理分布,消除人口流动的制度和政策障碍。加快建立大范围、城乡统筹的劳动力与就业市场,促进人口与劳动力在地区间、城乡间的合理、有序流动。建立制度,使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产业工人同等的公共服务、发展机会和公正待遇。拓展计划生育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功能,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信息,引导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五、保障措施
    完成“十一五”人口发展目标,加强领导是基础,宣传教育是手段,队伍建设是关键,加大投入是前提,健全制度是保障。
    (一)加强领导,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提供坚强保证。一是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研究人口计生工作,听取人口计生工作汇报,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坚持把人口计生经费纳入区﹑乡的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经费投入水平,使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严格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严格考核,兑现奖惩。把领导干部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奖惩任用的重要内容,任期内逐年考核。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要坚决给予党﹑政纪处分,不得提拔重用,不得担任领导职务,不得作为后备干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超生的不得进村“两委”班子。各类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各种社会组织,都要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对工作失职或渎职,造成生育失控、出现严重超生以及弄虚作假骗取工作荣誉的,纪检监察部门要从严追究党﹑政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责任。三是要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动员全社会力量进行综合治理。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议事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既要完成领导小组交给的任务,又要认真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密切配合,治理好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财政、金融、涉农、扶贫开发、劳动保障部门要各司其职,落实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措施;要把计划生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教育科技、文化、新闻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办好专题栏目,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的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区﹑乡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组织、协调和指导人口计生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构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宣传、群众宣传、互联网宣传、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的系统框架。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以落实优惠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关爱女孩行动。不断巩固广播、电视和党报等经常性的专题栏目,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新闻舆论氛围。
    (三)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创新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思路和方式方法,把教育、管理、服务和利益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有效地进行。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同时探索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机制。要改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切实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和评比。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建立稳定的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加快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建设。
    (四)加强队伍建设。要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要求,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部门要选配好人口计生部门的领导班子,尤其要选好配强一把手。要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对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的干部,要放到重要的岗位上使用。要建立择优录用、绩效联酬、末位淘汰的用人机制。人口计生干部要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增强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观念。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更加关心爱护人口计生干部,切实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建立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公共财政投入体制。进一步加大对计划生育基础建设和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人口发展领域的投入。我区的计划生育技术基础设施从零开始,应优先给予资金投入,保证投入到位,健全技术服务网络,增强服务功能。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体制。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经费投入总体水平逐年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高于财政收入增长水平。确保免费技术服务经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工资报酬、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及时拨付到位。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的管理体制,完善社会抚养费“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纳入预算”的管理办法。建立多渠道的筹资体制,鼓励民间捐资、社会募捐,争取国际捐赠。各级政府要按照省规定的当年计划生育人均事业费标准,将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经费一同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投入到位。
    (六)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全面贯彻执行“一法三规一条例”,大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实现计划生育工作的“两个转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农村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全社会形成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局面。